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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2018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预公告


来源: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8-05 11:47: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2018年度第四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征地预公告

 

为实施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连州市2018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位于连州市九陂镇龙潭村黄家廖经济合作社、九陂镇龙潭村龙一经济合作社、九陂镇南石塘村南庄经济合作社、龙坪镇青石村洗马池上村经济合作社、龙坪镇青石村洗马池下村经济合作社、龙坪镇太坪村东山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6.9686公顷。现就拟征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连州市九陂镇龙潭村黄家廖经济合作社、九陂镇龙潭村龙一经济合作社、九陂镇南石塘村南庄经济合作社、龙坪镇青石村洗马池上村经济合作社、龙坪镇青石村洗马池下村经济合作社、龙坪镇太坪村东山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6.9686公顷(耕地5.2522公顷、林地0.6807公顷、其他农用地0.5679公顷、未利用地0.4678公顷)。其中:九陂镇龙潭村黄家廖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4225公顷(未利用地0.4225公顷);九陂镇龙潭村龙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5077公顷(耕地0.5077公顷);九陂镇南石塘村南庄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3921公顷(耕地0.1277公顷、其他农用地0.2191公顷、未利用地0.0453公顷);龙坪镇青石村洗马池上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2.0622公顷(耕地1.5247公顷、林地0.3839公顷、其他农用地0.1536公顷);龙坪镇青石村洗马池下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0.2968公顷(林地0.2968公顷);龙坪镇太坪村东山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共3.2873公顷(耕地3.0921公顷、其他农用地0.1952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执行。九类地区(九陂镇、龙坪镇)耕地的补偿标准为52.60万元/公顷,林地为18.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为52.6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为16.20万元/公顷。青苗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按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州市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连府〔2013〕13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除按第三项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外,采取安排留用地和按规定办理社保。

上述土地已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土地内严禁抢种长期生长作物、开挖鱼塘、葬坟和抢建建(构)筑物,违者一律不予补偿。抢建的建(构)筑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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